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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亳州博物馆+曹操公园+泉神纪念馆】1日游
早集合地乘车赴世界药材之乡、三朝古都名城——亳州市,抵达后参观游览AAA 级旅游景区 —【酒厂】体验地下酒窖探秘,主要参观了解整个工厂手工酿酒的发酵过程、制作过程及酒的文化,现场还可免费品尝其古井镇酿造的美酒。随后游览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泉神纪念馆】古井泉神纪念馆是古井酒文化博览园的核心组成部分,坐落于安徽省毫州市古井镇,依托古井贡酒悠久的酿造历史而建,旨在展示与古井泉水相关的酒神票拜和泉神文化。
后前往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游览【亳州博物馆景区】 ,国家二级博物馆,为仿汉城堡式建筑,是我市综合性博物馆,馆名于 1963 年由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郭沫若题写。博物馆占地 2.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200平方米,室内基本陈列面积 2800 平方米,文物库房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馆藏文物 2071 件套。馆名于 1963 年由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郭沫若题写。
随后前往国家 AAA 级旅游景区——游览【曹操公园】曹操公园坐落于亳州市中心,前身为曹氏公园,2010 年更名以彰显曹操故里文脉,是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曹操家族墓群”建成的城市地标,占地 300 亩,集历史凭吊、文化展示与休闲观光于一体,堪称触摸曹魏历史的“活态博物馆”。
游览结束后乘坐大巴车返开封。
1.选择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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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成功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确保一人一正座
2、用餐:不含餐(自理)
3、导游:优秀陪同服务
4、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特别说明:博览中心——酒工厂店(不算店),由活动策划方根据行程合理安排参观,【需配合参观,如不配合,没有礼品哦!!!】
报名即视为认可。
如旅游景点游客较多,行程各点可能有顺序微调,但景点不变。
1、个人消费(如酒水、饮料,酒店内洗衣、电话等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2、行内未注明的费用:
3、景区内的其他二次消费,如景交、游船、演出、耳麦等;
4、不含的餐自理;
5、必消:无;
6、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单人房差或加床费用:
9、“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0、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等等;
游客健康状况确认书及旅行社免责条款书(请仔细阅读所有内容)
A、适用游客:所有参团游客;
B、本人申明如下:
1、确认本人健康状况能参加本次旅行;
2、组团旅行社已就下列容告知本人:
1)该旅游行程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或火车或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尤其高海拔地区,容易发生高原反应,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C、同意旅行社如下免责条款:
1)如在本次旅行过程中,因本人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一切任何影响旅行的情况,均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和所有产生的费用;
2)如因任何原因提前离团,由本人自行承担后续离团产生的一切费用(交通、食宿等),并不能要求退还原定交纳团款中的任何费用。
3)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自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引起的伤亡,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任,旅行社已尽到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悉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合本次旅行之事项,并已征得家属(或监护人)及同行亲友对本人参加此次旅游的同意。
温馨提示:
1、请不要剧烈运动和过量饮酒,注意休息,做好体力储备。
2、如晕车、有身体疾病问题,需提前准备晕车药及所需药品。
3、在不减少景点情况下,导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4、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5、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所有未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包括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
6、景区内及路边摊点的购物场所购物需谨慎,所购物品价格及品质由客人自行判定,与旅行社及导游人员无关!请游玩时一定注意。
【证件说明】
请确认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避免因没有带有效证件而造成无法游览景区等情况。
【健康说明】
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4、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其它线路(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安全说明】
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
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过马路请小心。
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就旅游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事宜告知如下:
一、 请您务必再三确认,您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以保证您能够顺利进行本次旅游活动。
如有以下情形的,将不建议您参加本次旅游活动:
1、患有如精神疾病、哮喘、心脏病、心机梗塞、脑血管疾病等类似疾病或曾患有类似疾病有复发的可能性;
2、患有疾病尚未治愈的;
3、近期内进行过手术的,请您向医师询证您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而后再考虑参加本次旅行。
二、 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在出团前务必遵从医嘱,携带必要的药品;或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状况,携带以备不时之需的常用药品。
三、为了您的合法权益,在旅游过程中,请您遵从导游/领队的相关合理安排及提示,请您在衡量自身身体健康情况下的前提下,请勿参加因高龄、身体健康条件等不适宜参加的相应景点或活动,若因您本人坚持参加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四、如您在旅游行程中如出现乏力、多汗、头晕、眼花、心悸等症状时,应及时休息并第一时间报告导游,不可勉强坚持。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更要加强自我监护。若感到体力不支,请中途休息或终止旅行。
五、在拍照时,应当注意财物安全,选择较为合适的安全地点进行拍照或合影。
六、在旅游过程中,如因您自身身体不适或者其他非旅行社的原因导致的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旅行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您需要自行负担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人声明:
本合同由我同行人授权我本人作为代表人签订,同意由我代签此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同行人对本次旅行的行程及合同均已告知,合同内容真实有效。
|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 7日以上 | 5% |
| 4—6日 | 20% |
| 1—3日 | 40% |
| 当日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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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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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金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 |
|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 7日以上 | 5% |
| 4—6日 | 10% |
| 1—3日 | 20% |
| 商家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诉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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